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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1829406820049883137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8-30

因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后出生);

6.盐城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或盐城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含省级及以上垂管部门驻盐单位人员,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选调到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选调到应聘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止2025年3月6日前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4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6)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7)受过劳动教养的;

8)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或曾被取消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身份的;

11)违反规定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或中国共产党的;

1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选调人员所须提供材料外,还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二)资格初审及要求

1. 资格初审。选调主管部门负责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2. 选调者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 选调者考察前需提交的材料:

1)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以及所在单位编制性质证明(如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

2)最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表;

3)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鉴定;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须按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选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4.选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选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选调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选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选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选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选调主管部门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选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cheng.gov.cn)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调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选调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考察、体检

选调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考察标准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苏组通〔2020〕57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che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选调人员一经录用,原身份将不再保留。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选调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定岗定级。拟录用人员与选调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15-68821672。

附件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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