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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1811282788041637889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24-07-11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86年,是从事农业生物技术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国家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研究所坚持“四个面向”,设置作物功能基因组、作物分子生物学、农业微生物学和农业生物安全4大学科领域,确立作物高产优质功能基因组、作物高光效功能基因组、作物代谢调控与营养强化、作物表观遗传与调控、作物优异性状分子基础与遗传改良、作物分子育种理论与技术、作物基因编辑与基因工程、作物人工智能设计育种、微生物组学与合成生物技术、微生物蛋白质工程、基因安全评价与检测、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等12个研究方向,阐析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的生物学基础、农业生物遗传改良理论、农业生物基因智能设计与合成机制3大科学问题,突破合成生物、人工智能设计、基因编辑3大关键技术,聚焦作物高光效生物固氮生物学基础、作物丰产优质全基因组遗传改良、作物抗逆精准设计育种、农用蛋白智能设计与细胞工厂、农业生物多组学安全评价等5项重点任务,逐步建立前沿基础研究、生物技术创新和生物产品智造深度衔接的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引领带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社会在职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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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

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并于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京外生源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掌握。即博士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社会招聘

1.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且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未办理出站博士出站人员。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并于2024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落户有关政策要求。

(三)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4.关心“三农”,有志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事业;

5.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8.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

9.在站博士后人员能按期顺利出站;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zhaopin.caas.cn/,同时提交在校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等有关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其中,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影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交流合同等)。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业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笔试:根据考试人数等确定考试时间和方式,并将相关内容在研究所网站公布,届时请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内容一般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5分。具体安排以研究所公告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1:1比例,经所领导集体研究后,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应聘人选中无人达到75分,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研究所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研究所网站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七)上报审批: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八)待遇情况: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四、考试时间安排

以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网站公告为准。

五、其它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四)因考生未按照落户要求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影响聘用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五)应聘人员报名后,请注意关注我单位政务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联系方式

人:梅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 010-8210984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党办人事处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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