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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印发《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41905 来源:人社部 发布日期:2021-03-17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工艺美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发展工艺美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原轻工业部《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对调动广大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工艺美术产业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工艺美术行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发展体系,规模化、集群化程度日益提高,但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仍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亟需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按照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组织开展《意见》起草工作。两部门专门研究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研究论证,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我们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2月,《意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问:《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意见》适用于工艺美术制作、工艺美术研究、工艺美术设计等领域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工艺美术包括雕塑工艺(含砚刻)、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等。

问:《意见》在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

答:《意见》遵循工艺美术人才成长规律,聚焦工艺美术人才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制度相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艺美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工艺美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对在国家级工艺美术职业技能赛事中成绩优异者,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适应工艺美术专业性、技术性、创造性强的特点,完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评价标准。增加工艺制作、工艺创新、设计创意、代表作品、标准制定、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改进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综合采取专家评审、业绩展示、实践操作、面试答辩、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规范性、科学性。畅通职称评价渠道,下放评审权限,推进评审社会化。

四是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有效衔接,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五是优化公共服务。转变监督管理方式,建立职称评审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精减申报材料,优化审核、评审程序。

问:对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有序推进改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充分调动广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引导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改革,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链接:《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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