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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关于深入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加快引进优秀人才来津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政策问答
1721334016278368257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1-06

一、《关于深入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加快引进优秀人才来津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若干措施》共10条,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5个方面。一是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集聚储备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博士、博士后等青年人才。二是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支持留学人员来津发展。三是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提供人才入境便捷服务,加强人才通关便利保障。四是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扶持,给予人才“一揽子”就业创业支持,同时,通过各类竞赛识才聚才,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五是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在档案专属服务、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相关支持。

二、《若干措施》在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方面提出哪些措施?

答:相关部门定期向人社部门推送高校毕业生需求,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络平台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赴高校集中的城市,提前锁定有意向来津的高校毕业生,集中办理引进落户手续。组织“海河英才”学子津门行活动,邀请知名高校师生代表,来津实地考察对接创新平台和人才发展环境。推进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为参加实训大学生提供生活补贴。

  三、《若干措施》在加快集聚青年后备人才方面提出哪些政策措施?

答: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设立博士后创新岗位,每年择优遴选一批优秀进站博士后,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出站后留津工作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资助。对于民营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相关规定给予30万元建站补贴。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外籍青年科技人才,予以办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证。

四、《若干措施》在支持留学人员来津发展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在津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梯度培育计划,评价入库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发展提供全周期支持。

五、《若干措施》提出哪些措施来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答:在出入境、永久居留、长期居留、人才签证、访问签证等方面为外籍人才提供便利服务。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联办理”。对引进人才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重要科研物资,开辟通关“绿色通道”。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个人物品通关提供随到随办、快速验放等服务。同时,根据实际需求支持相关科研重要物资暂时进出境,并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暂时进出境延期手续。

六、《若干措施》在给予人才就业创业扶持、通过竞赛识才聚才方面提出哪些支持措施?

答:对在津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服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首次创办企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租房创办企业的给予房租补贴。对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在破格申报相应副高级职称或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等方面给予相关支持。举办“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奖励资助、项目对接、金融扶持等配套政策。

七、《若干措施》在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档案服务方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将个人人事档案免费存放到“天津市企业家和创业人才人事档案专库”;对暂未在津就业的引进人才,免费提供档案管理服务;来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人事档案存档的必要材料;为未在国内建档的留学人员群体提供建档和保管专属服务。住房公积金方面,引进人才在其他城市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实行“网上办”,在核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与在我市缴存金额合并计算,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在津工作的外籍人才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贷款等享受与我市缴存职工相同政策。人才公寓建设方面,鼓励各区盘活闲置楼宇,筹集建设一批区级人才公寓,根据实际情况,对人才入住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市级人才公寓认定力度,落实租金优惠、民水、民电等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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