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2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各地要保持政策力度不变,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加力落实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扩大招聘毕业生规模和公开招聘要求,加快扩招任务落地。鼓励支持基层就业,落实就业补贴、高定工资档次、购买服务等政策,围绕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开发岗位,稳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深挖事业单位空岗资源、盘活存量编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尽量稳定毕业生招聘规模。积极挖掘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从业机会,瞄准线上教育、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领域,及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加大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完善保障举措,支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
二、全力扶持创业创新。各地要更大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支持有意愿、有潜能的毕业生投身创业创新,全年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5万人。加大资金扶持,落实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提额降息政策和免除反担保要求,允许毕业生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遴选认定工作。扩展创业培训,将培训范围向校园延伸,培训内容向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升级,针对毕业生特点提供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网络创业等培训。优化创业服务,为毕业生推荐适合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举办第四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发挥赛事品牌效应和要素集聚功能,为大学生创业者搭建融资、项目、技术等资源对接平台。组织创业典型研修班,开展创业指导专家团基层行进校园活动,为大学生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的创业服务。深入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
三、更好促进供需对接。各地要针对毕业生特点,搭建便捷高效的求职招聘通道,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举办“百日百万”网络招聘行动,搭建集岗位速递、就业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政策、创新展示、求职登记为一体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丰富高校毕业生就业云服务活动,围绕热门行业、重点企业、地方特色,持续推出“直播带岗”“直播政策”“新职业体验”,提升服务吸引力和人力资源市场热度。增强线下服务品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灵活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招聘活动,拓展本地化服务项目,创新跨区域招聘组织模式,提升特色服务品牌效力。地市以上城市每月至少举办一场综合性招聘,每周至少举办一场专项招聘。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为毕业生提供多元专业就业服务。将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挖掘提供就业岗位,举办专场招聘或开设网上招聘专区,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各地要对接产业发展与毕业生就业急需,引导毕业生素质技能和市场需求、用人单位要求更好实现对接,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不少于160万人。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将有培训需求的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青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研修培训、以工代训,增加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岗位培训,支持毕业生参加线上技能培训,努力做到“愿培尽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着力拓展新职业培训,调动企业、培训机构优质培训资源,开发一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培训项目。拓展精细化职业指导,扎实开展“职业指导大讲堂”系列活动,编印并推送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服务机构联络清单,有针对性提供职业规划讲解、求职技巧指导、职业能力测评等服务,解答毕业生关心关注的求职难题。运用“互联网+”手段,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职业指导公开课、直播课,扩大指导服务覆盖面。
五、跟进夯实实名服务。各地要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深化实化就业创业推进,确保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两个100%”、年末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主动对接教育部门,更早谋划并启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对接、服务对接,7月底前全部完成,对移交信息有缺项漏项的,及时反馈补充。同时畅通求助渠道,通过公开信指引、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及基层摸排等渠道,对本地户籍和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应登尽登。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与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了解就业需求,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根据需求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加密招聘活动组织频次,集中开展就业帮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
六、深入推进就业见习。各地要按照扩大见习规模的要求,明确本地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安排,抓好见习组织实施,全年开发见习岗位不少于5万个,组织参加见习人员不少于3.5万人。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动员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能够发挥毕业生专长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岗位清单,广泛发布并向毕业生及时推送,举办见习宣传推介、专场招募、双向洽谈活动,将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到见习活动中。推进见习规范管理,指导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相关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为抓手,省市县分别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见习成效好、行业代表性强的单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七、扎实做好困难帮扶。各地要将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实施专项帮扶、优先援助。依托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数据库,建立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帮扶清单,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一对一”帮扶。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及时关注因疫情影响求职受阻、面临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通过多种渠道告知服务信息,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和求职便利。完善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拓展实践指导、能力提升、困难援助等服务,促进融入就业市场。充分发挥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帮扶机制作用,将劳务协作内容扩展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建设、企业吸纳等岗位定向给予支持。
八、强化就业权益保护。各地要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营造有利于实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就业的良好环境。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将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档案转递、社保缴纳等事项整合成“一件事”打包快办,运用大数据比对及时锁定服务对象,由“人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人”,加快政策兑现。简化就业手续,对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无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净化市场环境,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梳理发布毕业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中的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目标落实、部署推进、定期调度、督促检查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服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大力宣传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讲好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创业典型故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就业观念,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