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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民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1710490035537678338 来源:就业促进司 发布日期:2023-10-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总工会、工商联:

金秋时节是求职招聘旺季。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市场繁荣和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帮助各类企业招工稳岗,支持各类劳动者求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定于10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3年金秋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延后。

二、活动主题

“就”在金秋,“职”面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为重点,兼顾有招聘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重点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特别是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脱贫人口、退捕渔民等特殊群体。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政策引导。结合“就业政策在身边”宣传,发挥好各类媒体作用,集中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政策解读,增强政策发布传递和落地执行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梳理公布政策清单,对重点群体、用人单位比较集中的社区、园区,主动送政策上门,广泛发动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参与招聘月活动。

(二)强化基层走访。坚持为民办实事,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和“服务上门”活动,充分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及时掌握劳动者特别是困难群众就业创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开展政策咨询、用工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

(三)强化精准招聘。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活动和常态化服务相配合,分层分级分类,精准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推动现场招聘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聚焦服务主体开展分行业分群体的招聘活动,满足不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将工作力量和求职招聘信息下沉延伸到城乡基层社区。

(四)支持重点企业。结合实际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开展定点定向为企服务,准确掌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及时发布重点企业招聘岗位信息,组织专场招聘,设立招聘专区,开展企业用工余缺调剂,为重点企业招聘用工提供多渠道支持和服务。

(五)支持重点群体。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做好困难毕业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项目。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待业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和岗位推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招聘月活动作为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实际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务求政策落地、服务到位、保障有力。

(二)加强信息发布。要重点依托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s://www.job.mohrss.gov.cn)、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px.chinanpo.gov.cn/zp/)、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工E就业)、全联人才在线(https://zhaopin.gslhr.org.cn/),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提前发布活动安排、政策要点、岗位信息,扩大招聘月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及时跟踪报道,积极总结推广招聘月活动中为企为民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大力宣传活动成效和工作实效,凝聚信心和力量。招聘月活动总结和“2023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各地要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同时加强市场供求分析和就业形势监测,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2023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民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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